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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(包括第一、二及第三級別)

(屋宇署註冊號碼:MWC87/2010) 
進行相關裝修及小型工程

 

小型工程簡介 : 

 

"小型工程監管制度"於2010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。《建築物(小型工程)規例》訂明了126個小型工程項目 (有關資料可參閱政府網頁)。

為確保只有合資格的承建商公司才可獲准進行相關的小型工程,承建商公司必須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註冊方能成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。

"小型工程"分為3個級別,第I、第II第III級別。每類級別的小型工程,是為配合業界的分工情況,再細分為不同的小型工程類型和項目。

第I級別 – 包括較複習的小型工程
第II級別 – 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
第III級別 – 主要為一般的家居小型工程


業主如需進行"小型工程"時,有責任選用已取得認可資格的承建商,確保安全。 

 

聘用未經註冊承建商 業主或需負上法律責任
如業主聘用未經註冊的小型工程承建商進行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」所規管的126項「小型工程」,業主有可能需負上法律責任。

除可能負上法律責任外,工程中一旦發生任何意外,業主將可能同時面臨法律追究和有機會需自行承擔賠償的風險,最終得不償失。

所以選用已註冊的小型工程承建商,是您必然安心的不二之選。

 

詳情可參閱 : 屋宇署網頁